您现在的位置是:首页 > 房源信息 >

房源信息

上海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0月起施行

2025-03-18 23:03:14房源信息15
经上海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在昨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做了解读。《办法》增加了承租人利益保护,并对租赁备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续租须提前1月通知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表示,《办法》对承租人利益的保护非常重视。  首先规定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必须符合两方面的规定:

上海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10月起施行

经上海市政府第11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管理办法》(下简称《办法》),将于10月1日起施行。在昨日举行的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做了解读。《办法》增加了承租人利益保护,并对租赁备案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不续租须提前1月通知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顾长浩表示,《办法》对承租人利益的保护非常重视。

 首先规定用于出租的居住房屋必须符合两方面的规定:一是要求出租房屋的结构及附属设施应当安全,牢固,具备供水、供电等必要的生活条件;二是明确了违法建筑、危险房屋、改变用途的房屋以及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等,不得用于出租。

  其次,针对出租人随意调整房租的现象,《办法》对出租人在约定和调整租金的时间作了适当的限制:租赁期限为1年或者1年以下的,出租人应一次性确定租金;租赁期限为1年以上的,每年只能调1次租金。限定出租人收取租赁保证金数额,不得超过2个月的租金。

  《办法》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满后不再继续出租的,不得随意限时收回住房,必须给承租人一个调整寻住房的合理时间,应当提前1个月通知承租人;未提前通知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此后,出租人需要解除合同的,应至少给予承租人1个月的宽限期。

  此外,《办法》规定租赁期间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出租人应提前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登记备案”维护承租人

  房屋租赁要办理登记备案,是此次《办法》出台前争议最多的。市房管局副局长庞元表示,由于不少市民将“登记备案”误解是政府为了收税,因此在公开意见征询时,对“登记备案”条款持支持意见的只占49%。而事实上,“登记备案”有利于维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优先承租权”等权利的实现。

  顾长浩提醒广大市民,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订立后0日内,到租赁房屋所在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合同登记备案。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订立租赁合同的,登记备案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为办理。这样将有利于保护租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便于相关部门管理。

  按照《办法》要求,不仅10月1日以后签订的租赁合同都应该进行合同登记备案,由于上海从2004年开始已经实行备案制度,因此之前的房屋租赁合同也应追溯登记。

  明确“最小出租单位”

  针对近几年来房屋租赁市场中暴露出的租所带来的众多问题,《办法》中给予了租明确的认定标准。

  其中包括明确了“最小出租单位”,即必须以一间原始设计为最小出租单位,强调不得分隔搭建出租或者按床位出租,也不得将厨房、卫生间、阳台、地下储藏室等出租供人居住。

留言与评论(共有 15 条评论)
本站网友 陈远飞
1分钟前 发表
强调不得分隔搭建出租或者按床位出租
本站网友 忸怩
8分钟前 发表
  按照《办法》要求
本站网友 个人网站源码
16分钟前 发表
“优先承租权”等权利的实现
本站网友 神堂峪自然风景区
8分钟前 发表
《办法》增加了承租人利益保护
本站网友 涪陵房价
29分钟前 发表
不得用于出租
本站网友 延时喷剂
28分钟前 发表
不得随意限时收回住房
本站网友 武汉楼盘
17分钟前 发表
市政府法制办和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做了解读
本站网友 斗拱结构
16分钟前 发表
应至少给予承租人1个月的宽限期
本站网友 抗菌素分类
27分钟前 发表
阳台
本站网友 天津购物
23分钟前 发表
  “登记备案”维护承租人   房屋租赁要办理登记备案
本站网友 超级课程表官网
29分钟前 发表
  其中包括明确了“最小出租单位”
本站网友 同程旅行网
23分钟前 发表
即必须以一间原始设计为最小出租单位
本站网友 安防资质
23分钟前 发表
而事实上
本站网友 储蓄
11分钟前 发表
《办法》对承租人利益的保护非常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