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宁乡“以旧换新”购买新房的享受首套房屋首付比例
8月1日消息,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发布《宁乡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本措施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宁乡市将加大购房补贴力度。自2024年9月1日起至12月1日(为期4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业和办公用房(不含二手房、工业地产、教育医疗房产、杂物间、地下车位)并且在规定时段截止前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及契税、物业维修资金缴纳并登记备案的,按个时段个梯次分别给
8月1日消息,湖南省长沙市宁乡市发布《宁乡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本措施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
宁乡市将加大购房补贴力度。自2024年9月1日起至12月1日(为期4个月)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商业和办公用房(不含二手房、工业地产、教育医疗房产、杂物间、地下车位)并且在规定时段截止前完成商品房合同网签及契税、物业维修资金缴纳并登记备案的,按个时段个梯次分别给予相当其实际缴纳契税金额(标准)发放住房消费补贴,分别为:
(1)凡9月1日至9月0日(含)以内完成的按相当其所缴契税100%予以奖补;
(2)凡10月1日至10月1日(含)以内完成的按相当其所缴契税50%予以奖补;
()凡11月1日至12月1日以内完成的按相当其所缴契税0%予以奖补。
发放人才购房补贴。根据宁乡人才政策0条,对2017年6月21日(含)以后进入宁乡,2020年7月1日(含)后新引进或新认定的A、B、C、D类高层次人才以及从在宁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出站后留宁制造业企业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年及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并在宁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宁乡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给予10万元购房补贴;对在宁重点产业领域规模工业企业工作的科研人才,满足相关条件且作出突出贡献的,根据薪资档次,在宁乡市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一次性享受8万—10万元购房补贴。同类型奖励按照“时间从新、标准从高、奖励补贴不重复”的原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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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24-09-29 1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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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当当网上市 | 15分钟前 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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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shellshock | 10分钟前 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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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站网友 粘滞键 | 7分钟前 发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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