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没效果 综合考虑审视房产税政策的存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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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税试点没效果  综合考虑审视房产税政策的存废

近一段时间以来,围绕重庆、上海两地房产税试点模式要不要取消的问题,又引起了一场不小的争论。其中,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联办财经研究院院长许善达表示,现在没有人再提扩大上海、重庆房产税试点的探索,试点模式已被废弃。他认为,“在现有房地产税收政策不变的基础上,单独增加一项房产税”的模式不符合中国国情,财政部和住建部没有再推这种模式。

而财政部财政研究所所长贾康则不同意许善达的观点,他认为,“重庆、上海模式不能被简单地否定,其意义要从全局来看。”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也表示,房地产税的立法工作在研究当中,会注意听取社会上的意见。

笔者也曾就渝、沪两地的房产税试点工作发表过看法,并提出了重庆的试点效果好于上海的想法。但是,经过几年的观察,却越来越感到,渝、沪两地的试点已经基本可以宣告失败。也就是说,可以按照许善达院长所说的废弃了。因为,按照这样的试点模式,已经不会再有任何效果。

那么,为什么轰轰烈烈进行的房产税试点,却要以这样的方式、这样的结果结束呢?房产税是否还要扩大试点呢?笔者认为,废弃也好,扩大试点也罢,都不能按照渝、沪两地的模式去讨论。如果扩大试点工作仍然以渝、沪两地的模式进行,不如废弃。因为,既然渝、沪两地没有效果,其他地方也不可能有效果。

也许,支持渝、沪两地试点工作的人会认为,渝、沪两地的试点工作也不能说毫无效果,尤其是重庆的试点工作,在控制高端房房价方面还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

我并不否认重庆的试点工作对高房价产生了一定遏制作用,但是,这恰恰是房产税试点最大的败笔。因为,如果房产税政策仅仅是为了控制高端房的房价,这样的政策还有什么出台的意义呢?岂不与房产税政策的公平社会财富分配完全背道而驰吗?

事实也是如此,渝、沪两地的房产税试点工作,从轰轰烈烈到碌碌无为,从充满期待到悄无声息,原因就在于,出台此项政策的出发点就是错,就是被所谓的房价给了。因为,当时的中央政府,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的目的,也不是真的想控制什么房价,而是想平复民怨,为错误的房地产政策挽回一点影响。

但是,就像已经脱缰的野马一样,既然已经将错误的信号放出去了,将投资者、投机者、地方政府等的胃口吊起来了,要想收回,可不那么容易。在这样的情况下,房产税政策才匆匆出台的。能够产生什么效果,也是可想而知的。

这就带来一个问题,那就是调控也好,房产税政策也罢,到底是为了遏制房价还是为了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如果是前者,结果就是渝、沪两地的试点。而如果是后者,渝、沪两地的模式就都不可行。要想让房产税政策发挥作用,就必须站在市场化的角度,用市场观念制定和出台房产税政策,让房产税政策能够适应市场的需要,能够推动房地产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而不是一时的房价需要。

新的一届政府成立以来,特别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到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问题,所传递出来的积极信号是,房地产市场不是靠调控就能达到目的的,就能步入健康有序的轨道的。房地产市场能否健康有序,更多的还是要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让市场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房产税政策要不要推广、要不要扩大试点、怎样推广和扩大试点,不仅要看市场的需要,而且要按照市场规律进行制定,而不是像现行房产税政策一样,一个劲地围着房价转。

也正因为如此,审视房产税政策的存废,不妨多站在市场化的角度,用市场化眼光去判断。正如许善达院长所言,必须综合考虑各项围绕房地产的政策和相关税收政策,而不是简单地在现行房地产政策和税收政策没有调整的情况下,再单纯地出台一项房产税政策。譬如物业税、遗产与赠予税等,如果这些政策都出台了,房产税政策还有什么出台的必要呢?

退一步讲,就算决策层一定要出台房产税政策,也一定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按市场化原则制定。同时,政府主导房地产市场的行为也必须纠正,政府在保障房(金港镇二手房 )、公共租赁房(租房网 )等方面的作用必须发挥。只有这样,房产税政策才有可能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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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评论 (已有7条评论)

评论列表

    本站网友 医疗信息平台
    12分钟前 发表
    沪两地的试点工作也不能说毫无效果
    本站网友 万达商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4分钟前 发表
    原国家税务总局副局长
    本站网友 稳稳的幸福
    2分钟前 发表
    投机者
    本站网友 relox
    0秒前 发表
    在控制高端房房价方面还是发挥了积极作用的
    本站网友 新兴年代
    14分钟前 发表
    结果就是渝
    本站网友 白凡士林
    19分钟前 发表
    房产税政策要不要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