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推“房票”全市通用 可转让一次购新房

44 13

广州推“房票”全市通用 可转让一次购新房

1月8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广州市推出“房票”制度,全市通用并可转让一次,旨在鼓励被征收人选择“房票安置”。该制度允许被征收人在基础补偿额外获得一定政策性奖励。

房票可用于购买广州市“房源超市”内的新建商品房,并可跨区选购。使用房票购房需实名制,不得质押融资或违规套现。使用人限于被征收人及其直系亲属,后者需具备广州购房资格。


标签: 无

发表评论 (已有13条评论)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