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容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车位,给予100%契税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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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容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车位,给予100%契税补贴

11月9日,广西玉林容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容县财政局发布关于印发《容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及车位财政契税补贴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文件显示,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以及车位按已缴契税金额的100%给予财政补贴。

文件显示,购买商品住房财政契税补贴的适用对象为,202年10月18日至202年12月1日(含当日)期间,在容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并完成商品房合同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新建商品住房不包括二手房、商业和办公等非住宅类房屋、别墅。

购买车位财政契税补贴的适用对象为,202年10月18日至202年12月1日(含当日)期间,在容县购买新建车位(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不含二手车位),并完成商品房合同(车位)登记备案及契税缴纳的个人。

细则明确了申请补贴的期限。集中办理财政契税补贴手续的时间自202年11月9日起至2024年1月1日止。截至2024年1月1日未提交申请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购房契税补贴和车位契税补贴权利。

对购买现售和预售新建商品住房和车位的,商品房(车位)买卖合同签订和备案及缴纳契税起始日期为202年10月18日,截止日期为202年12月1日。

契税补贴按先缴后补原则,购买人必须在202年12月1日前全额缴纳契税。商品房买卖合同签订后须在0日内进行合同备案,逾期未办理的不享受相应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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