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描述: 公积金贷款的知识:①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②无公积金贷款余额;③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④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⑤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⑥能够落实贷款担保。根据我市实际,以查询借款申
公积金贷款的知识:
①借款申请人和参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借款申请人,在申请之日前连续按期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六个月及以上,且申请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②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③首次或第二次办理公积金贷款;
④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苏州市范围内的自住住房【包括普通住房、联排别墅(屋)、酒店式公寓(70年产权)】;
⑤购买住房的首付款不低于规定比例;
⑥能够落实贷款担保。
根据我市实际,以查询借款申请人在住房公积金信息系统中的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作为第二次及以上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认定标准,暂不查询商业贷款记录。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申请人中任何一人均无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属于首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高层次人才及其共同借款人在评定所在地购房且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以享受一次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政策。如果已有一次公积金贷款记录,不具备享受高层次人才贷款支持政策条件。若家庭有且仅有1次住房公积金贷款记录的,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
免责声明:本文资讯整理自苏州发布、苏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因政策、市场等会发生变化,以上信息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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