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卖地方式创新直接或间接抑制房价,一直是房地产调控重要内容。其核心思想是,通过让渡部分土地出让收入、压缩开发商利润率,抑制地块高溢价和高房价。这的确给部分购房者带来实惠,但也遭遇推广难、副作用明显等尴尬。可以说,卖地方式创新顶多是给高房价“挠痒痒”,要真正消解房价暴涨体制性因素则必须推进征地制度改革。
目前,我国实行比较严格的建设用地总量控制,任何单位和个人需要建设用地的都必须依法申请,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在此制度下,政府垄断建设用地供给,一是导致城市建设用地紧张,土地价格高企,房地产价格上涨;二是导致土地财政膨胀,政府行为被征地“”;三是造成土地价格机制扭曲,农民无法享受土地增值收益,城乡差距扩大。
征地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综合来看,改革征地制度可先从城市郊区土地试点开始,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征地方式可考虑将招拍挂制度改为零地价或低成本价供地,房屋持有者每年按房产市场价格一定比例缴纳房产税;政府退出征地过程,主要负责做好供地规划,土地供应和价格决定由用地主体与农村集体组织直接谈判,实现建设用地供给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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