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住房公积金额度进行调整,今日起执行。
通知显示,无房且租赁商品房的职工及配套,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至每人每年元。
对首套首贷的存缴职工,个人最高可贷50万元,家庭最高可贷80万元;若在这个基础上,还满足本地户籍、二孩三孩家庭等条件,个人最高可贷60万,家庭最高可贷100万。
原文如下:
各缴存职工:
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的总基调,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和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要求,为多层次满足缴存职工合理的住房需求,现结合我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提高职工及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商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的额度至每人每年元。取消因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名下有还贷记录不能办理租房提取的限制条件。
二、对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5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80万元。
三、对生育二孩或三孩的本市户籍家庭,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贷款额度可不与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年限及缴存余额挂钩,借款人本人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60万元;借款人及配偶均符合贷款条件的,最高贷款额调整为100万元。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通知未尽事宜仍按原规定执行。
无锡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2年4月25日
来源好地讯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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