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云南省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文件提出,各县(市、区)要扛实属地商品房去库存主体责任,全面摸清底数,细化工作方案,强化措施有序推进。一是各县(市、区)结合辖区实际,坚持“以需定购”,鼓励符合条件的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符合条件的存量商品住房用作配租或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社会主体购买商品住房用于职工租住。
标签: 无
发布时间: 2024-09-29 08:15:05
版权声明:本站内容均来自互联网,仅供演示用,请勿用于商业和其他非法用途。如果侵犯了您的权益请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24小时内删除。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