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6日,四川省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泸州市财政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该政策自2024年9月10日起施行,有效期为两年。
通知指出,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市民将获得补助,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00元,单套房源补助总额不超过8万元。对于符合国家政策生育二孩、三孩且户籍在泸州市的家庭,补助标准为建筑面积每平方米800元,单套房源补助总额不超过10万元。此外,购买一手车位(车库)的市民将获得1万元/个的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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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29 08:1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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