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5日,广东省云浮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调整云浮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的通知》,本通知自2024年9月5日起实施。
文件提出,单个缴存职工在本市辖区内购买首套、第二套自有产权住房或首次、第二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0万元。
同时,两个以上缴存职工在本市辖区内共同购买同一套自有产权住房的,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缴存职工及配偶双方、或产权共有人应得的贷款限额合计,首套、第二套自有产权住房或首次、第二次使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4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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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29 10: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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