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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充屋主凭公证委托书房产被卖 老人将公证处告上法庭 赔偿20万

2025-07-09 02:50:53房源信息3
十年前,左大爷夫妇购买了一处房产。后来,该房一直由儿子左某居住。2007年6月,左大爷偶然得知这处房产被他人购买。经多方调查得知,原来是有人假借他们夫妇俩的名义,通过一份公证委托书将该房产卖掉。   左大爷称,他和老伴的身份证原件一直保管在自己手中,公证处却未能核实二人的身份证原件,致使房产流失。协商未果后,左大爷夫妇将该公证处告上法院索赔。对此,公证处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该处审查资料仅对来

冒充屋主凭公证委托书房产被卖 老人将公证处告上法庭 赔偿20万

十年前,左大爷夫妇购买了一处房产。后来,该房一直由儿子左某居住。2007年6月,左大爷偶然得知这处房产被他人购买。经多方调查得知,原来是有人假借他们夫妇俩的名义,通过一份公证委托书将该房产卖掉。

  左大爷称,他和老伴的身份证原件一直保管在自己手中,公证处却未能核实二人的身份证原件,致使房产流失。协商未果后,左大爷夫妇将该公证处告上法院索赔。对此,公证处的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该处审查资料仅对来人及持有身份证比对,至于来人是否与身份证所指人员“同一”,该处没有能力进行识别。

  后来,左大爷夫妇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对涉案公证书的签名进行笔迹鉴定,结论是公证书的签名均非左大爷夫妇亲笔所写。

  法院审理后认为,作为公证部门,在办理涉案公证委托书时,就所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公证申请当事人“同一性”的事实,未尽到详实的审查辨别,对此公证处负有过错。同时,法院认为房屋损失,还与左大爷夫妇的儿子交付房屋、他人骗卖等案外原因有关。据此,法院确认公证处承担20%的赔偿责任,赔偿左大爷夫妇20.4万余元。

留言与评论(共有 11 条评论)
本站网友 鸟龙山剿匪记
28分钟前 发表
该处没有能力进行识别
本站网友 2k6
23分钟前 发表
经多方调查得知
本站网友 镇痫片
3分钟前 发表
未尽到详实的审查辨别
本站网友 沙棘果的作用
13分钟前 发表
后来
本站网友 流鼻血的正确处理方法
25分钟前 发表
还与左大爷夫妇的儿子交付房屋
本站网友 华夏银行太原分行
20分钟前 发表
赔偿左大爷夫妇20.4万余元
本站网友 派悦坊
4分钟前 发表
赔偿左大爷夫妇20.4万余元
本站网友 heidao
23分钟前 发表
作为公证部门
本站网友 dwad
11分钟前 发表
左大爷夫妇将该公证处告上法院索赔
本站网友 流水线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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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是有人假借他们夫妇俩的名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