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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婚之后双方分手 男方诉返购房准备金及利息

2025-07-09 18:26:52房源信息6
王先生与于女士分手后诉至昌平区法院,要求于女士返还7万余元购房准备金及利息8000元。近日,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先生今年50岁,他和于女士在2008年12月通过某婚恋网站相识。2009年“十一”长假期间,两人到女方家订婚。王先生诉称,订婚时,他支付给女方2万元彩礼。之后,于女士又以结婚需要买房为名,劝说他将长春原有的房产变卖。变卖款项作为购房准备金,在2010年月由王先生分两

订婚之后双方分手 男方诉返购房准备金及利息

王先生与于女士分手后诉至昌平区法院,要求于女士返还7万余元购房准备金及利息8000元。近日,昌平区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王先生今年50岁,他和于女士在2008年12月通过某婚恋网站相识。2009年“十一”长假期间,两人到女方家订婚。王先生诉称,订婚时,他支付给女方2万元彩礼。之后,于女士又以结婚需要买房为名,劝说他将长春原有的房产变卖。变卖款项作为购房准备金,在2010年月由王先生分两次给于女士。此外,自2010年5月起,王先生每月给于女士5000元用作续存购房准备金,一直到2011年4月共计元。谁知,2011年4月,于女士突然提出分手。王先生只好同意,但要求返还此前支付的计划购房准备金以及给对方的彩礼。

  据了解,于女士今年9岁,是北京一家餐饮公司经理助理,研究生学历。庭审中,于女士声称双方在2008年10月至2011年5月期间是同居关系。2009年11月她还流产。流产后,王先生主动保证说有充分能力在北京买套房子,并多次说买房子的事以及未来的生活不用于女士操心,他完全有能力养于女士和未来的孩子。并且在转年春天给于女士卡里存入了2万元,作为对此前两人生活花销的补偿以及今后生活的各种开支。至于王先生提到的其他几笔钱,自己从没有收到过。因此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目前,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留言与评论(共有 12 条评论)
本站网友 酷讯
16分钟前 发表
2009年“十一”长假期间
本站网友 雅莹服饰
9分钟前 发表
但要求返还此前支付的计划购房准备金以及给对方的彩礼
本站网友 广州第二师范
26分钟前 发表
于女士又以结婚需要买房为名
本站网友 青岛婚宴酒店
17分钟前 发表
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本站网友 王梦恕
11分钟前 发表
至于王先生提到的其他几笔钱
本站网友 通用模型
25分钟前 发表
并多次说买房子的事以及未来的生活不用于女士操心
本站网友 华鑫现代城
16分钟前 发表
他支付给女方2万元彩礼
本站网友 小米3抢购软件
25分钟前 发表
此案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本站网友 李晓
7分钟前 发表
是北京一家餐饮公司经理助理
本站网友 1p空调
30分钟前 发表
劝说他将长春原有的房产变卖
本站网友 旅游业发展趋势
19分钟前 发表
目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