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甘肃省庆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对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调整。
根据新政策,对于已拥有一套住房并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居民家庭,若购买第二套住房并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0%调整为20%。
此外,庆阳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还调整了贷款额度的计算方式。具体而言,贷款额度不超过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25倍。对于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无提取记录的借款人,或购买保障性住房的借款人,贷款额度可放宽至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之和的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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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30 08: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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