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下调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通知》,内容涉及二手房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的调整。
根据该通知,惠州市购买自住住房为存量房(二手房)的贷款政策有所变动,具体为:全部贷款金额(含组合贷款)的上限由原先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60%调整至不超过抵押物价值的70%。这意味着,购买二手房的首付款比例由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40%调整为不低于抵押物价值的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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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30 08: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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