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补充强调,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受理房地产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应加强查验购房人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发现补缴或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及时汇总提交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验。
而对于购房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而此前对于“住房限售政策收紧,停止非沪籍居民家庭补缴社保购房”的说法,上海市房管局网站6月27日就曾回应表示,上海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通过补缴社保购房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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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7-18 16: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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