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管局严格限购政策 重申非户籍居民社保补缴不得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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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管局严格限购政策 重申非户籍居民社保补缴不得购房

观点地产网讯:为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上海市房管局日前再度发布通知规定,非上海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缴纳社会保险须符合“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累计缴纳满12个月”,补缴的不予认可。

  通知补充强调,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受理房地产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应加强查验购房人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发现补缴或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及时汇总提交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核验。

  而对于购房人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而此前对于“住房限售政策收紧,停止非沪籍居民家庭补缴社保购房”的说法,上海市房管局网站6月27日就曾回应表示,上海严格执行住房限售政策没有变化,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通过补缴社保购房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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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网友 中国陶瓷家居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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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现补缴或涉嫌提供虚假材料的
    本站网友 剑走偏锋什么意思
    14分钟前 发表
    补缴的不予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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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分钟前 发表
    对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社会保险缴纳证明购买住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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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分钟前 发表
    区县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本站网友 王澎
    12分钟前 发表
    各房地产交易中心在受理房地产预告登记或转移登记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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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分钟前 发表
    补缴的不予认可
    本站网友 五岭逶迤
    1分钟前 发表
    应加强查验购房人提供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本站网友 赢者通吃
    13分钟前 发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