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优化老旧小区改造后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核定标准的通知》。根据通知,市民购买改造后的老旧小区,房屋可贷年限将从“低于房屋剩余使用年限减年”优化为“低于剩余土地使用年限减年”。部分房屋的贷款年限最高可延长20年。标准调整后,使用公积金购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名单内的住房,贷款期限比以前增加10年或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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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01 18: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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