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荆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新十条”,旨在推动就地城镇化并支持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新政策包括放宽公积金缴存限制、提取条件,优化服务网点,并设立专门柜台,方便市民办理业务。
其中,对灵活就业人员缴存基数下限调整、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放宽“商转公”条件、实施“认房不认贷”政策等,均为重要举措。
此次调整,荆州市将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下限调整为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同时支持在行政区划内购买商品房时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支付首付款。此外,政策还全面放开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户籍及缴存地限制,并放宽“一人购房全家帮”政策,允许提取直系亲属的公积金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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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01 20: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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