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关于按时调整2024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公告。
公告显示,核定并调整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各缴存单位应于缴存2024年1月住房公积金前,按职工本人202年的实际月平均工资总额,核定职工2024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并在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公布的202年度缴存基数范围内进行调整。
其中,海口市缴存基数下限180元,上限元;三亚市缴存基数下限180元,上限元;三沙市缴存基数下限170元,上限4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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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04 12:2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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