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辛集市发布《辛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优化租房提取政策的通知》。
通知显示,缴存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个月,本人及其配偶在辛集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在租赁期内,缴存人及其配偶可随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
同一自然年度内,缴存人及其配偶可随时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每次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每月1000元租房提取限额。通知显示,以前年度未提取的,不累计提取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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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04 18:2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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