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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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住房公积金新政发布

近日,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发布了《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通知》,进一步调整了临沂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通知明确,自202年12月1日起,子女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的,不得以其父母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关于调整

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通知

各县区分中心、机关各科室:

为落实山东省住建厅有关工作指导要求,根据建设部、财政 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 见》《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等有关规定,现将我 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如下:

一、子女未缴存住房公积金购房的,不得以其父母名义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购买普通自住二手住宅商品房的,公积金贷款资金不再发放到借款人个人账户,发放到售房人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内。

本通知自202年12月1日起施行。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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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站网友 林怀民
    14分钟前 发表
    通知明确
    本站网友 阿美
    26分钟前 发表
    临沂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发放政策的通知各县区分中心
    本站网友 男性割礼
    21分钟前 发表
    现将我 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如下:一
    本站网友 基础体温怎么测
    26分钟前 发表
    现将我 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相关政策调整如下:一
    本站网友 nr
    4分钟前 发表
    发放到售房人账户或资金监管账户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