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描述: 11月17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优化市场准入和治理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推动募投管退联动发展、完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多项措施。其中提到,探索优秀风投创投企业上市安排,鼓励风投创投企业的被投机构通过上市、挂牌、并购及协议转让等方式拓宽退出渠道,支持S基金(股权转受让基金)市场创新发展。《若干措施》根据创投机构实际在深投资额分
11月17日,深圳金融监管局印发《关于促进深圳风投创投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提出优化市场准入和治理机制、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在深发展、推动募投管退联动发展、完善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多项措施。
其中提到,探索优秀风投创投企业上市安排,鼓励风投创投企业的被投机构通过上市、挂牌、并购及协议转让等方式拓宽退出渠道,支持S基金(股权转受让基金)市场创新发展。
《若干措施》根据创投机构实际在深投资额分档次进行奖励,将对创投机构单笔最高奖励从1500万元提升至2000万元,确保扶持政策在全国具有相对领先优势;其次,固化存量头部机构在深集聚。《若干措施》提出,以营业收入2亿元且同比增长10%或利润总额2亿元为标准,对存量头部机构按照退出贡献比例进行奖励,最高单笔奖励2000万元;三是《若干措施》鼓励风投创投投早投小投科技,对投资我市种子期、初创期创新企业的创投机构,按照创投机构投资额的10%予以奖励,单笔最高奖励500万元等。
《若干措施》聚焦当前行业“募投管退”的关键环节,打出改革“组合拳”。在资金募集方面,支持保险资金、家族财富公司等发起设立母基金;争取国家级母基金落地深圳;探索社保基金、年金等长线资金开展权益类投资试点等。在退出渠道方面,首创提出探索头部创投企业上市制度安排,推进PE/VC份额转让试点、发展S基金及可变资本等行业最关键的改革措施。在行业治理方面,规范私募股权、私募证券商事登记注册,开发建设私募投资信息化服务平台(简称“好人举手平台”)等。在投资聚集方面,除财政奖励外,进一步强化市区“一盘棋”,使深圳成为国内创投发展“沃土”。
《若干措施》创新活力足,将在金融创新开放上拓展“辐射度”。一是充分发挥深交所资本市场核心地位优势,建立种子项目、金融机构及创业板等信息对接机制;二是持续深化深港“合作牌”。借助前海和河套先行先试契机,推进区内资本可兑换等创新试点工作,促进跨境双向流动。三是建立全球财富资源引进的“直通车”。四是市区引导基金制度更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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