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描述: 部分地方确实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 上海市: 适用条件:购买并自住上海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居住上海市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提取规则: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限定为申请人的
部分地方确实允许提取公积金支付物业费,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
上海市:
适用条件:购买并自住上海市由政府认定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居住上海市自有产权住房,且申请人月工资收入不高于当年度本市共有产权保障房家庭(人及以上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准入标准的职工,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用于支付物业服务费。
提取规则:申请人及共同提取人(限定为申请人的配偶)必须已累计缴存住房公积金满六个月,且无住房公积金贷款、无提取住房公积金归还住房贷款委托或支付房屋租赁费用等住房消费类提取行为。申请提取的时间应在税控发票上注明的已支付物业服务费的时间段内,且最晚不超过该时间段终止后半年内。提取频次可以是每季度一次或按季的倍数。
贵州省黔南州:
适用条件:缴存人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缴纳自住住房物业服务费。
提取规则:实行报账制每年可提取一次,缴存职工及配偶**提取同一套自住住房的物业服务费,累计提取金额不超过该套自住住房一年实缴的物业服务费,最高不超过000元/年/户。
需要注意的是,公积金提取政策因地区而异,且可能会随着政策的变化而调整。因此,在具体操作时,建议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相关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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