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是指利用住宅小区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含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生产、经营、租赁等活动所产生的收入。这些**通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公共区域广告**:利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如电梯、楼道、墙面、道闸等位置投放广告所获得的**。这些广告可能来自各种商家,包括房地产、消费品、服务等行业的广告。
公共区域停车位**:小区内规划用于停车的公共停车位,无论是地上还是地下,向车主收取的停车费用都属于公共**。这包括固定车位的租金以及临时停车的收费。
租赁摊位**:在小区公共区域内设置的临时或长期租赁摊位,如节假日的市集摊位、社区活动的展位等,通过出租这些摊位所获得的**。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小区内配备的游泳池、网球场、羽毛球场、健身室、会所等公共配套设施,在业主使用时可能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这些费用也属于公共**。此外,如果小区内有幼儿园、物业服务用房等公共建筑,其租金收入同样属于公共**。
通信运营管理费:一些宽带、通信公司进驻小区时,可能需要向物业公司支付一定的费用以获取在小区内设置或线路的权限,这些费用也属于公共**。
自制售水机运营费用:现在许多小区内都设有自制售水机,如果售水机进驻时向物业公司支付了管理费或租金,那么这部分费用也属于公共**。
损坏公共设施赔偿:因人为原因或其他因素导致小区公共设施损坏时,责任人支付的赔偿金或修复费用,在扣除必要的修复成本后,剩余部分也可以视为公共**。
其他相关**:如充电桩、快递柜、自助售卖机等设备进驻小区时缴纳的进场费、占地费或运营费等,同样属于小区公共**的一部分。
这些公共**在扣除合理成本后,通常属于全体业主共有,并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应当定期公示公共**的收支情况,确保透明度和公正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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