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谁来承担债务?
贷款合同上没有自己的名字,就不用承担偿债义务吗?答案显然是否定的。就和婚后夫妻取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一样,婚后他们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无论是否“主贷人”,是否共同申请了住房贷款,他都有偿还住房贷款的义务。只有当房产判定由离婚后的一方所有,一方才可以提出变更住房贷款人的要求,解除自己偿还贷款的义务。如果单方面地认为自己没有参与贷款合同,就不用继续履行偿债的义务,无疑是他对住房贷款理解上的误区。
夫妻双方公积金共同贷款在减轻日后生活负担,保证生活质量上提供了方便,但是在确定“主贷人”方面确实需要注意以上内容,减少人祸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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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09-25 08:1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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