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政府公布了2011年新经济适用住房准入标准和供应标准。准入标准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财产线分别被放宽至.96万元和12万元。
根据公布的新标准,经适房申请的人均住房面积没有变化,仍然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不过,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财产分别放宽,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96万元(含.9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4.56万元(含4.5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2万元(含1.2万元元)。
上月起,各区经适房申请工作一一展开,大部分有意愿申请经适房的家庭也都积极筹措家庭信息,提交报表。新标准公布后,是否会重新递交资料与审核呢?
其实不然,记者获悉,目前全市各区正在受理的经适房申请家庭仍然按照老标准执行,而未来新的一批经适房申请家庭将能享受到2011版新标准,时间上预计在今年下半年。
同时,4月6日市公积金管理中心也放宽了第二套住房建筑面积认定标准,即沪上经适房、公租房、调整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建筑面积由之前的人均建筑面积低于4平方米微调到4.6平方米(含)。
此次认定标准的拓宽是否能使得一部分原先处于保障房政策边缘的购房人,受益于保障房体系呢?
同策咨询分析师指出,对于再一次标准调整的预期,将带动更大一部分人暂缓购买商品住宅。由此产生的连锁反应是——使得目前本已经惨淡的楼市成交进一步低迷。不过由于调整幅度小,其实效果微乎其微。
然而,由于目前市场上经济适用房的价格其实并不低,而经适房购房人由于本身资产有限,获得贷款难度大,经适房弃购率高。
“因此,这个政策最大的效果或许是让经适房其购率下降,保证了经适房销售速度和经适房开发商的利益。”分析师表示。
近日,上海卢湾、虹口、徐汇、长宁、杨浦、普陀区首批7家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正式成立。孕育许久的公租房计划总算是落定起航了。
根据计划,今年全市将建设筹措公共租赁住房200万平方米、约4万套,供应50万平方米、约1万套。位于徐汇区华泾镇和杨浦区新江湾城的首批5000余套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将于下半年面向社会供应。
据悉,这七家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分别是:上海市卢湾区公共租赁房投资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虹口公共租赁住房投资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徐汇惠众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上海汇成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有限公司(徐汇区)、上海长宁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公共租赁住房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荣和房屋租赁管理有限公司(普陀区)。
记者从沪住房保障局了解到,目前本市其他各区县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机构组建工作也在紧锣密鼓推进之中,今年上半年将基本完成。在筹组运营机构的同时,各区县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建设筹措工作也已同步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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