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相关们不将完善稳定房价和保障房建设问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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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相关们不将完善稳定房价和保障房建设问责制度

关于这个问题,是从去年国务院10号文件到今年国办1号文件当别强调的。

稳定房价,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也包括棚户区改造,我们一直实行的是省级政府负总责,市县政府负责抓落实,而且要负直接的责任。我们提出要进行考核、约谈、问责,就是督促我们的地方人民政府进一步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履行好自己在本地区稳定房价和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这样一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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