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江苏南通市将首套住房的新发放贷款利率政策下限由LPR-20个基点调整至LPR-50个基点,即按现行LPR水平,最低可执行.7%,并于9月28日开始实施。
此次调整为动态临时调整,当全市房地产市场价格指数达到一定条件,将退出动态调整机制,首套房恢复原利率水平(LPR-20个基点)。此次 调整只涉及首套购房,二套购房仍按照原利率水平执行(LPR+20个基点)。
此外,此次调整只针对9月28日及之后新发放的贷款,对于已批已放的存量贷款仍按原合同利率执行,不在调整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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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03-28 20:0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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