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描述: 记者日前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落实国务院出台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规范我市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我市近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的通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要严格执行商品房明码标价、一房一价规定,严格按照申报备案价格对外销售。 《通知》还明确,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向市房管中心提出预(销)售申请前,必须到市物价局申请价格备案;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
《通知》还明确,各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向市房管中心提出预(销)售申请前,必须到市物价局申请价格备案;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一次性公开所有可售房源,实行一套一标,做到价目齐全,标示醒目,标价内容真实,明确标示所有可售房源价格及相关信息;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把明码标价变成“口头告知”,不得采用拖延开盘时间或者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不得标示虚假信息或使用欺骗性、模糊性语言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市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作为常态监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违反《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的行为,一旦发现,严厉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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