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广元市发布《广元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十七条措施》,旨在优化土地供应、规划审批和房地产市场服务保障,同时促进住房消费健康发展。该措施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2年。
在促进住房消费方面,措施提出优化公积金贷款政策,提高贷款额度,降低保证金比例,放宽公积金提取后贷款受理限制等。购买首套新建商品住房或普通二手住房的,可享受总房款1%的购房补贴;购买新建商业用房的,可享受总房款1%的财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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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4-10-03 20: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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