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描述: 近日,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延续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通知提出,原政策执行于202年12月1日到期,经研究,延续执行毫州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重点来看,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首先是调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额度和比例。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万元提高至45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购买商品住房
近日,亳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延续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的通知》。
通知提出,原政策执行于202年12月1日到期,经研究,延续执行毫州市住房公积金部分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重点来看,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首先是调整住房公积金商品房贷款额度和比例。单身或夫妻双方只有一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万元提高至45万元;夫妻双方均正常缴存公积金的,购买商品住房时,最高贷款额度由4万元提高至55万元。购买商品住房的,首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第二次公积金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由50%降至0%。
然后是降低住房公积金二手房贷款首付款比例。申请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40%。
同时,推行住房公积金贷款“带押过户”。为有效降低二手房交易资金和时间成本,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押房产在交易过程中,无需提前还款,办理不动产权转移和抵押权变更手续后,可申请办理贷款“带押过户”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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