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交易中,中介能否被委任为受托人?
在房产交易这个大舞台上,中介公司就像是一位多面手,既是信息的搬运工,也能成为信任的桥梁。不少买房小白在迈入房产市场时,可能会有这样的疑问:咱们能把中介当成自己的代理人吗?答案是肯定的。
搞明白这个问题,咱们得从法律说起。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所谓中介合同,就是说中介人向咱们报告合同签订的机会,或者提供帮忙签合同的服务,咱们得给对方一笔报酬。而第九百六十二条进一步明确,中介有义务把合同的相关事宜报告给咱们——无论是好消息还是坏消息,都得一五一十。如果中介故意藏着掖着,或者编了个天花乱坠的故事,那就别想要报酬了,还得赔偿损失呢。
来聊聊租房。租房时,如果房东了个中介,万一房间里的东西被弄坏了,或者租客不按规矩办事,中介其实也有权从押金里扣钱。但这可不是说中介想扣就扣。通常情况下,要是租客到期不搬,或者租金没按时交,又或者租客把房子里的东西弄坏了不赔,这时候中介才能按章来。
说白了,中介在房屋买卖或租赁中可以作为受托人,但它也必须严格遵守《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大家在交易过程中遇到法律上的疑难杂症,可得专业法律服务解决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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