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丽水发布”11月28日消息,浙江省丽水市将发放购房消费券,总额1800万元,由地方财政和房地产企业共同出资,丽水市区、莲都区、开发区报名参加的房地产楼盘项目均可使用。
据悉,此次购房消费券发放总额度1800万元,由地方财政和房地产企业共同出资。丽水市区、开发区购房消费券每人限领1张,莲都区购房消费券每人最多可申领6张。目前安排分三期发放,时间分别为202年11月0日上午10点、12月16日上午10点及2024年2月24日上午10点。上述区域报名参加的房地产楼盘项目均可使用。
丽水市区、开发区购房消费券券面面额设置三种:2万、万、4万。市区楼盘购房款(不含车位、柴火间等附属用房)200万及以下的可抵2万元,200万-00万(含00万)的可抵万元,00万以上的可抵4万元;开发区楼盘购房款(不含车位、柴火间等附属用房)100万及以下可抵2万元,100万-150万(含150万)可抵万元,150万以上可抵4万元。
此外,莲都区范围内购房消费券券面面额设置5000元/张。个人出资购房款(不含车位、柴火间等附属用房)为10万-50万(含10万和50万)的可抵0.5万元;50万-100万(含100万)的可抵1万元;100万-200万(含200万)的可抵2万元;200万以上的可抵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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