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挪用专项资金57.99亿元非项目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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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挪用专项资金57.99亿元非项目支出

审计署今日公布了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审计发现,60个项目或单位挪用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57.99亿元,用于归还贷款(贷款 / )、对外投资、征地拆迁以及单位资金周转等非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支出。

审计结果指出,一些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和单位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是:

10.84万户不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因提供不实资料、相关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违规享受保障性住房实物分配.89万套、领取租赁补贴1.5亿元。

4个项目代建企业等单位违规出售保障性住房1.8万套,另有5套住房被有关单位、个人违规用于拆迁周转、转借出租等。

45个项目未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等手续用地14.16亩,12个项目将建设用地601.5亩用于商业开发等其他用途。

审计向相关部门移送违纪违规和经济犯罪案件线索26起,涉案金额2487.17万元,涉案人员55人,相关部门正在依法查处。

2012年11月至201年月,审计署组织全国近2万名审计人员,对全国2012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投资、建设、分配、后续管理及相关政策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延伸调查2.64万个相关单位和企业、1.92万个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以及24.85万户家庭。

截至201年6月17日,有关单位已取消不符合条件保障对象资格5.27万户,追回违规领取补贴441.15万元,收回或清理被违规分配使用的保障性住房1.98万套,追回被挪用的资金40.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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